2015年4月22日 星期三

有錢人不應僱佣外籍勞工

「外籍勞工」是為補充本國勞動人口的不足,不得已而為之的權宜之計,若本國勞動力過剩,則完全沒有開放外勞的必要,請以這點為前題。

在台灣,如:工廠作業員、工地勞力工、看護(把屎尿)等等,這些高勞動力、高風險性的工作,因勞動所得比太過懸殊,根本沒人要做,所以才引進外勞,這是社會普遍的認知,和政府灌輸給你的錯誤資訊。

話不扯遠,就以李倩蓉一家為例,聘僱外傭為何合法?
若以一家月入十萬元,僱外傭二萬元,佔所得比1/5,你說它合法,我給你讚:若你月入二百萬元,僱外傭二萬,佔所得比1/100,你說它合法,我就說你違憲;因為你不公、不義。

僱佣外籍看護,對我們尋常人家而言,真的是褔利,因本國看護,再差也要每月五萬元,這還不加勞基法所應給付的其它開支;外勞每月含褔利頂天22K,不到本國勞力的一半,真他媽的省錢;問題是,真正省到錢的是誰?

以本國專業看護,每月七萬元計,一定有人願意做,尋常人家必然請不起,可對於李倩蓉一行人,根本九牛一毛。

為·什·麼·他·們·請·外·籍·看·護·合·法???

有錢人就應該聘僱本國勞工,不止為了公平正義,更為國家永續發展,提供更高等、更高薪的就業機會;你認為,每月多付四萬元給本國勞工一個工作機會,對他們自身的生活品質會造成任何影嚮或改變嗎??我負責任的說,真的一點都不會。

國父 孫文革了權力世襲的命,卻為富貴世襲開了一扉門,老百姓仍然照著「政府規定」上班工作,一天都偷不了,可富貴卻給了極少數人,孫文所謂的自由,這些富貴世襲者,對社會的貢獻與其所享有的完全不成正比,可是,在民主的包裝下,你被奴役著卻不自知。

請靜下心想想,可曾聽過「夜不閉戶」?封建制度時的太平盛世,誰人不是開心輕鬆的過日子?現今的民主時代,不過提供你一個溫飽而已,又比封建盛世時好到哪兒去?

你,還是被奴役的那一群,只不過你的主子換成封建時的「員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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