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月好生活營運近三年,於103年12月26日,主動對phycheliao消費者給出第一個負評
本店首頁以大字跑馬燈表明不歡迎奧客,卻仍遭不良消費者利用消保優勢,造成近千元實質營運損失。
以下是事件發生的全部經過:
- 消費者X小姐,於2014/12/21(週日) 19:56:35,下了一筆單,本店週日不營運,於週一準時出貨。
- 因采月好生活部份商品僅准許3期無息分期,2014/12/22(週一) 21時許,X小姐致電采月好生活,要求我們更改她需要的品項為6期無息分期;這通電話是內人接的,我在旁聽到,直覺此人我們可能無法應付,暗示內人不要接這筆單,因每家店在合法範圍內,均可自訂店規,要不要消費,由消費者自行決定,從未有客人直接要求我們更改交易條件,以符合她的需求,因銀行無息分期僅對消費者而言,事實上,利息是店家,也就是我們在支付;我內人本著善意,及顧客至上的原則,仍為其更改設定,X小姐也於2014/12/22(週一) 21:45:41完成下訂。X小姐的訂貨量很大,週日下的單,63x37x22cm本文稱A包裹,週一下的單,31x43x40cm63x37x22cm本文稱B包裹,二包裹總消費額為5032元。
- 週日及週一,一共二筆單,A包裹在週一出貨,本店產生一筆運費,B包裹是晚上近十點才下訂,所以週二再寄送一次,產生第二筆運費,從週二開始,X小姐接下來的動作,讓本店蒙受損失之外,讓人既生氣又傻眼。
- X小姐週二來電,說第一筆單的貨已收到,但使用上有問題,造成損壞,詢問本店可否退貨退款,本店毫不猶豫答應;在這裡請消費者注意:依據消基法「七天鑑賞期」的定義為,你可以看,也可以拆包裝,但不能使用,且需保持包裝完整,網購商品一經使用,除商品瘕疵外,店家有權拒絕退貨退款。本店經營也非一天二天,為避免消費爭議,我們仍然讓她全額退貨退款,這卻僅是災難的開始。
- X小姐在要求A包裹全退外,同時要求B包裹也全退,並且叫我們將貨品取回;因B包裹是由本店自送,也有簽單,確認他們已經收貨,可是X小姐卻說她沒有收到貨,二個詭異的情況:一、貨到哪裡去了?二、她自承還沒收到貨,卻直接要退貨?
- 因為X小姐說還沒收到B包裹,但我們確實已送達,本店請她確認貨品後,才會進行取回的動作,此時(週二)她還是堅持沒收到貨。
- 週三,X小姐又來電,說我們為何送到她家,卻沒有與她聯絡,我內人直回:都已經送到家門口,也由其家人簽收,別說我們不會再確認,其它如郵遞、物流等,也都不會再打電話了吧?原來收件者是她婆婆,卻沒有告訴她;這關本店啥事?
- 週四晚上八點二十,X小姐來電確認B包裹在她家,叫我們去取貨,我們隔天(週五)中午前便將貨品取回,並於當日晚確認X小姐的銷退。
以下是我們收回的貨品,請網友及網購消費者公斷:
B包裹,就是X小姐還沒收到便全退的貨品,真的完全沒動過。
雖然訂貨退貨是消費者的權利,但正常人應該先視第一交易狀況,才進行第二次交易吧?這樣難道沒有惡整店家的嫌疑嗎?
再來看看A包裹罷:
這是收回的包裹↓
這是X小姐所描述的,因為膠片貼不住,掉下來使架體損壞↓
請問要如何摔?才能將承重達20公斤的鐵管凹折成這樣?
依我們判斷,這分明是人為損壞,但我們仍然認賠了事。
真正傻眼的是這個↓
A包裹中有一包潮溼發黴的薑
我與內人討論後,一致認為應給此人一個惡評,讓其它的店家小心注意。
我們當然還掌握更完整的交易紀錄與過程證明,需要時,再另行公開。
以上請網購消費者公評,只要采月好生活給錯評,本店願全店無條件打對折一個月,以表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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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28補
這是X小姐的退貨原因↓
X小姐的回覆,為避免其刪文,截圖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