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寄生蟲第一章

之前提到「寄生蟲」的問題,我說寫篇文請大家參考,但我在這方面知識不足,所以趁空爬了一下文,發現我在這個區塊的知識幾乎等於零。所以這篇文暫時寫不出來了。等我這陣子搬家完,再好好寫來請大家進補,現在先上小菜。

首先,每個人一生中至少被寄生100萬次。這是無法克服與預防的。絕大多數人被寄生後,寄生蟲無法生長的主因在於我們的自體免疫力。當然,醫療的進步也有相當大的關係,例如我們五、六年級生,幾乎都感染過迴蟲,經由治療,使得迴蟲宿主大量減少,當然感染也受到控制。

寄生途徑千變萬化,主因還是在進食,把食物煮熟了吃,當然是最安全的,只是會變得不好吃而已。比方一顆百來塊的生蠔,把牠煮熟了,就是蚵仔湯(無奈)。地球上,除了嗜極生物外,沒有能挨過攝氏正75度的生物,達到這個溫度,蛋白質會崩解成胺基酸,也就是養份,吃無妨,但多數沒啥用就是了。

小孩在三歲前應避免生食,三歲後適量,五歲後可與成人一般進食。生食並不代表一定不安全,主要還是看食品來源;大家最常忽略的是,人類有免疫力,動物也有,誰想讓寄生蟲免費住?所以健康乾淨的生食含有寄生蟲或蟲卵的機會很小,無需太過擔心。

不是只有動物才有寄生蟲。事實上,蔬果類的寄生蟲卵更多,因為植物不會主動消滅寄生蟲,看似乾淨的沙拉,可能因動物糞便留有蟲卵;要生食蔬果前,把它煮熟就很安全了,比方把香蕉煮熟、把水蜜桃煮熟、把西瓜煮熟,吃起來就很安全,不會有寄生蟲的問題。唯一的問題是:鬼才這麼吃。

單用清水洗便可去除99.9%的蟲卵與細菌,所以洗乾淨再吃,已經很安全,不是非要煮熟不可,肉品也是如此。例如貴鬆鬆的生魚片或生牛肉,只要控制得宜,是不會有寄生蟲問題。至於加一大堆洗劑或什麼東西清洗的觀念,只是商人為了賺錢灌輸給你的,多加蘇打粉或鹽巴清洗,並不會洗得更乾淨。

就先寫醬,待我進補完,再寫些大家看不懂的睡覺長文。

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當下,我們正處於人類最豐饒的時代!

我常寫沒人看的長文,相信大家見怪不怪了,就算沒有人搜尋「斯源的生活札記」,我也不會介意,真的。

今天客人提了一個大哉問:漁業資源是否正在枯竭?

我個人的答案是否定的,以下文長,不喜可跳過。

這個問題有三個大方向可循:一、政治。二、環境保護。三、生物鏈。首先從政治談起;誰拳頭大歸誰的,政治部份講完了。再來看環保,如果人類真的懂環保,那麼我也不必寫此文,所以環保的部份也講完了。我們只須從生物鏈的角度看漁業資源即可。

正如我此文題目「當下,我們正處於人類最豐饒的時代!」,人類在二萬年前就已站上食物鏈頂端,卻在工業革命後才發生人口大爆發,短短二百年間,全球從不到十億人暴增至近七十億,原因很多,如醫療、交通、貿易等各因素發達,但最終且唯一的答案只有一個:糧食夠吃。
農業工業化帶動全球經濟流通,人類大量消費植物類食品,以換取肉品,即便酒足飯飽,仍然渴求蛋白質的攝取,唯有大量的動物性蛋白質能夠快速養成有力量的肌肉,所以人類想吃,吃山珍,吃海味,這是天性,是本能,不是貪婪。大家都知道,很多品種的狗兒必須定時定量的餵食,若給牠太多食物,牠會因天生沒有飽足感而吃到撐死,其實人類也是,雖然人類能感受飽足,但不夠阻止人類進食。
吃米飯能飽,吃肉也能飽,我選擇吃肉,因為就算都不調味,肉仍然比飯好吃,我的大腦就是如此判斷,我天生愛吃肉。這並沒有不對,我也從不以為吃肉殺生感到愧疚,問題就在這裡,愛吃肉的人,不止我一個,是七十億個。
一個人一天可以吃掉一條一斤的魚,七十億人就有七十億條魚在24小時內變成大便,這種消耗速度,除了昆蟲及更小的動物外,沒有物種能夠承受,包含人類自身也是如此,人類,真的太多了,多到連放屁都造成甲烷累積變溫室效應,多到全球1/3的物種面臨絕種危機,多到小冰河時期提早二千年,大冰河時期提早十萬年。而我對漁業資源是否遭受人類迫害還是持否定態度。

因為地球不為人類而生。

「漁業資源」是什麼?對人類有價值的才是資源,沒有價值的就是垃圾,說穿了,能吃的才值錢,不能吃的生再多人類也不需要。這個就是答案。海洋、大地,永遠都在創造新的生命,因為人類的活動,迫使很多物種快速演化,人類愛吃的魚絕種,水母卻變多了,食物鏈永遠都由更下層的生物替補,絕對不可能斷層,當人類吃光了「能吃」的動物時,當然會讓自身處於食物斷層,對其它生物來說,卻是人類幫助下空出了生存空間;簡單舉例:海膽,大家都知道很多海膽有毒,人類能吃的就那幾種,吃光就沒了。可是海膽會滅絕嗎?不會的。有毒的海膽有了更大的生存空間。老虎、獅子絕種了,貓科動物會消失嗎?當然不會!貓科動物多了去了。域界門綱目科屬種,屈屈人類,能滅得了什麼?頂多滅自己罷了。地球雖養育出人類,卻從來不需要人類,什麼環境保護?什麼極端氣候?什麼食物枯竭?都只是站在人的角度看地球,若這種睡覺文你能看到這裡,請你從現在起,用地球的眼光看人類。人類的數量與活動真的傷害不了地球,只是加速自我的滅亡而已。

我另外有寫相關的文章,不再累述,只想跟大家說,放心吃吧。人類在吃光能吃的東西之前,還有更大的麻煩,可能使人類數量增長減緩,甚至負成長,那就是乾淨的水資源。我幾年前寫文就認為第三次世界大戰的起因為「水」,至今不變。所以不用想太多,我們是幸福的世代,好好享受。

2016年4月10日 星期日

2015.04.10 「反廢死」活動參與後感

今天參加了凱道的反廢死示威活動,有欣慰、有失望。欣慰的是,總算還有個三、四百人到場,比我之前一人到感覺沒那麼淒涼;失望的是,主辦單位不懂如何催化群眾,活動時間三小時,我待了一個半小時後離開,整場超過一半的時間找人表演唱歌,唉,要聽歌我就去喝下午茶就好了,又何必冒雨站在柏油路上?

簡單的說,主辦單位不會辦活動。搞得參加的人變成為反而反,沒有論述就沒有立場,沒有立場就沒有站上凱道的理由。所以我選擇離開。

以下文長。

我對死刑議題一直很關注,因為我不是聖人,廢死刑對我的價值觀傷害很大,我無法接受,相關話題我早已文於G+,在此附上網址,不再累述。

http://scott11010612.blogspot.tw/2014/05/blog-post_28.html
http://scott11010612.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2485.html
http://scott11010612.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9.html
http://scott11010612.blogspot.tw/2015/06/blog-post_12.html
http://scott11010612.blogspot.tw/2015/06/blog-post_98.html

「廢除死刑」是議題,也是信仰,要「反廢死」就要有更強大的立論,更強大的信仰,才能消滅依附廢死議題生存的投機者。今天的主辦單位在這點上十分失敗。一個半小時,沒有一句話告訴我們為什麼要反對廢除死刑,上了凱道的人都是自願兵,號召者沒給武器怎麼打扙?
我早說了,贊成死刑的一方,理由不外乎就是:「如果死的是你家人,作何感想?」「不以罪犯的生命作為償還,無法彌補被害者家屬」「罪犯有人權,被害人就沒有嗎?」。這樣的語言,今天又聽了一遍,好無力,好冷感。
「依法示威」的意義在於「理性」,如果一眛從情感面做訴求,那鼓動受害者家屬拿刀捅回來不是更爽?至少也能獲得冒雨站上凱道的三四百人精神上支持。
主辦單位只訴求「反」,卻不告訴我們為什麼「反」?憑什麼「反」?叫我們如何「反」的理直氣壯?如何「反」的以一擋百?
「廢除死刑」是一種落後的人權觀念;現在跟二十年前大不相同,以前證據不充分的年代,很容易判冤死;現在則是隨便也有十幾二十支電眼,從各種角度錄下犯案過程,想冤枉犯人都難,所以廢死的立論已經斷一隻腳,「沒有冤枉,如何免死?」。然後,自從「很難冤判」後,犯人已轉向「精神疾病」訴求免死,這點較難攻破,「疾病」能否成為減刑或免刑的理由,兩邊論述的立基點都很強,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公投」,每十年投一次決定是否廢除死刑。
講講這些很難嗎?我待了一個半小時,一個字都沒聽到,只有某個臉書客稍微從仇恨的角度,輕輕的觸發一點認同感,如此而已,沒了。

群眾在聚集後,人越多,平均智力越低,自主能力也大幅降低,所以主辦單位要告訴群眾,「你是對的」「你做的好」,這叫做「洗腦」。立論要用很簡單的語言深化群眾,「口號」是最有用的。一個半小時,我不但沒有聽到論述,主持人連帶喊口號都不會,很無聊,所以走人。

更讓我生氣的是,法醫講故事,理事長要頒發感謝狀,小朋友唱歌,理事長要頒發感謝狀,什麼都要頒發感謝狀,那我們冒雨參加的人為什麼沒有感謝狀?我們不到,請問主辦單位講給誰聽?唱給誰聽?其實參加的人都只是想為「反廢死」發一點聲,不甘讓廢死盟的扭曲價值觀佔據媒體版面,如此而已,我相信法醫、唱歌的小孩,他們都不需要感謝狀。我只能說那個理事長很想紅。

懶得再寫了,總之,到我閃人為止,這是一場完全不撼動人心,沒有激情的群眾運動,很失望,我阿嬤都能辦的更好。












雖然對這場活動十分不滿,但不影嚮我對死刑的支持,就算同一個主辦單位再辦一次,我還是會再次相挺,因為我挺的不是受害者,不是受害者家屬,更不可能是主辦單位,我挺的是我自己的價值觀,還有我孩子不會被人無故砍頭的生存權。
不過笨一次不能再笨第二次,如果同樣這個主辦單位再辦,我會先看活動流程,還是這麼沒內涵的話,照相留念即可。

2015年6月19日 星期五

人與動物有何不同。知識+回文留存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5060700523

版大這題很爭議哦!從生物學、哲學、宗教學各個觀點看,答案都不同;大家回覆這麼熱烈,我也想拼拼「最佳解答」。

人跟動物有何不同?
答:沒有任何不同。

人跟動物有怎樣的不同點?
答:太多了,怎麼可能寫得完?換個問法,鳥類與動物有怎樣的不同點?一樣寫不完啊!

人跟動物最大的差別?
答:就人的角度,只有「名詞」的差別;就動物的角度,沒有差別,頂多視人類為掠食者而已,跟其它掠食者毫無二致。

主宰世界是人類,而不是其它動物,人跟動物的最大差異誰知道?
答:這種事,此一時彼一時,二千五百萬年前,主宰地球的是爬蟲類(恐龍),那麼我們要將恐龍定義成「龍類」還是「動物」呢?說不定,二千五百萬年後,主宰地球的是另一個更高階的物種,那麼此時的我們就是動物,沒有殘念。

黑猩猩也有製作工具的能力?
答:早前「製作工具」與「使用工具」作為智力標竿,現已被推翻,會製作工具不代表智力較高,部份鳥類也會製作工具,但牠們智力並不比狗高。

「使用工具」以主宰其它動物
答:只是現況如此而已,當地球暖化到進入冰河時期的那一千年間,人類的表現會跟動物一模一樣,簡單說,若無法製作工具,何來「使用工具」的問題?

大象也能意識到自己,也能協作完成工作。

咀嚼、拾取、哭泣、大叫、覓食、交媾......,人類的本能太多太多了,寫完可以出書囉!

人殺人,殺的是不同族群的人,其它高階動物都有相同的行為;有需要才殺戮,現今人類處於五十萬年來最不缺「食物」的時間段,自然減少人殺人,跟道德、法律、宗教一點也沒關係。核武更不用說了,該射的時候還是會射地。

動物當然會自行創造更美好的生活空間,連魚都會築巢,怎麼說是住在「野外」呢?保養聖品「燕窩」,不就是燕子的家嗎?沒道理沒人住的地方就叫「野外」,如同沒理由出了台北就說是南部。

以「發明」與「創造」作為智能區分,以目前的時間段是正確有道理的。但以哲學或宗教學的角度,將時間拉長到二十億年,則「發明」與「創造」毫無意義。

晶片答案最棒!只有一點有錯,人跟動物一樣,也有發情期,只是理智能控制而已,但並不是全部人都做得到哦!不然怎麼會有強姦犯、性侵犯、性騷擾、摸奶廷這類「人」,要說他們是人還是動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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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除非你不是肉做的,否則你會痛、會餓、會憤怒、會流血,你會的一切,高階動物都會,試問有何不同?退一萬步說,水蛭、海參這類「動物」夠低階了吧?遇到生命威脅時也會落跑!
「人」真的沒什麼,又不是死不了,與動物哪有任何不同呢?

謹上供參。

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廢死、鞭刑、同性婚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都不贊成

大家早安!昨天沒發文,因為一早就出門跑整天,畢竟還是得賺錢吃飯嘛。

有件新聞「廢死、鞭刑、同性婚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都不贊成」

當然這三個題目都很具爭議性,我們的主題是「鞭刑」,其餘的不討論。

當立委問到是否贊成鞭刑入法,大法官被提名人蔡明誠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規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處遇或懲罰,所以鞭刑入法不太好。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就是重點,也是鞭刑入法的障礙之一,我並不認識這個公約,更不可能讀過它的內容,我想問的是,準大法官們是發自內心的同意這個公約的內容?或是如果不同意,仕途便到此為止?你懂我意思嗎?因為這個公約是外國人訂的,甚至很可能沒有華人參與訂約,可它不但成為我們必須遵守的法規,甚至影嚮我們的內政,這就是小國的悲哀。

小老百姓要的不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只單純希望儘量不要出現變態殺人狂,萬一出現了,拿命來賠,如此而已。為何這些人當大官,受納稅人俸祿,卻要踩在百姓的傷口與憤怒向上爬呢?

其實我很高興有立委將「鞭刑」列為問題之一,這表示有一定程度的輿論支持鞭刑入法,就算五年後還是成不了案,至少連署人已經努力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