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廢死、鞭刑、同性婚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都不贊成

大家早安!昨天沒發文,因為一早就出門跑整天,畢竟還是得賺錢吃飯嘛。

有件新聞「廢死、鞭刑、同性婚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都不贊成」

當然這三個題目都很具爭議性,我們的主題是「鞭刑」,其餘的不討論。

當立委問到是否贊成鞭刑入法,大法官被提名人蔡明誠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規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處遇或懲罰,所以鞭刑入法不太好。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就是重點,也是鞭刑入法的障礙之一,我並不認識這個公約,更不可能讀過它的內容,我想問的是,準大法官們是發自內心的同意這個公約的內容?或是如果不同意,仕途便到此為止?你懂我意思嗎?因為這個公約是外國人訂的,甚至很可能沒有華人參與訂約,可它不但成為我們必須遵守的法規,甚至影嚮我們的內政,這就是小國的悲哀。

小老百姓要的不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只單純希望儘量不要出現變態殺人狂,萬一出現了,拿命來賠,如此而已。為何這些人當大官,受納稅人俸祿,卻要踩在百姓的傷口與憤怒向上爬呢?

其實我很高興有立委將「鞭刑」列為問題之一,這表示有一定程度的輿論支持鞭刑入法,就算五年後還是成不了案,至少連署人已經努力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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