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 星期四

20231001重要事紀-結論

結論:

我又不是顧小孩時才當上酒鬼,我在那孩子還沒出生前就已經是個酒鬼,老子一天抽二包菸,喝幾瓶啤酒。那麼,是酒鬼有問題?還是為了逛街把囝仔丟給一個酒鬼的母親有問題?

大姐的老公私下聯絡我,說我嘲笑人家窩居就是不對,那一萬元的酒,就是給大仙的面子,小妹狠狠的往我臉上砸。沒關係,大仙在,我吞了。但是後來大仙出了嚴重車禍,智力受影嚮,自然也就管不動這事。其實很多人不曉得,只要準備好承擔後果,要動人沒那麼難,但我若在大仙出事之後搞事,就是我不知好歹,此後我便躲著小仙和小妹一家,包含他們的小孩。

這一躲就是十多年。

我就不懂,當年我也沒傷著孩子,頂多只能說攪黃了女人逛街,能多嚴重?要跟我玩命?我提酒道歉,妳們不接受,那我龜起來還不行嗎?蔡家大姐有必要囂張到特地從樹林跑來我汐止家噱我?

顯然我躲太久了,這麼說吧,此後,老子也不躲了,都已經被人追到家裡,我除了監獄,也想不到還能躲去哪?當年那孩子大了,我老了,輸贏也算不上大欺小。

若有出事,我會把結果貼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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