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殺人魔 曾文欽 應判死刑

殺人魔 曾文欽 應判死刑

文章日期:2012-12-03 13:34
奇摩的新聞,在數年前開放下方網友留言回應至今,我留言篇數不到十篇,內容均為邀請網友進我的格子聊天,因為天文、物理這類話題很難找到話友,而大部份在奇摩新聞留言的網友,都沒有製作自己的社交名片,所以我也無法去他們的格子或是寫郵件給他們。
這幾天,曾文欽只為吃牢飯就殺了方小弟的新聞,引起網友一片嘩然,網路留言快速更新增加,在其中的一則新聞當中(網址:http://tw.news.yahoo.com/殺人不判死-律師-司法要反省-213004928.html),有一位暱稱為「繽紛」的網友,留下了這麼一段話:
「這畜牲如果沒被判死刑,我一定舉旗抗議造勢遊行!」
慷慨激昂,讓我頗感認同,於是我回應了一則訊息:
「希望你說到作到,點我名字有我的信箱,你發起遊行,我跟你去,
時間、地點配合到底!
如果我沒去,就是豬狗不如的龜孫子,
如果這個殺人犯沒被判死刑,而你沒有發起遊行,
那你跟網上這些只會吐屁的鄉民沒有差別」

我跟我太太沒有參加任何政治、宗教或任何團體,我們參加的遊行示威,都是自發性,不經動員,理念能獲得我們認同,我們就會主動參加,這是在民主自由的社會中,行使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
只要這位「繽紛」真的號召遊行,我跟我太太一定準時到場,絕不食言;奇怪的是,我這篇回應居然沒有辦法在留言版中貼出來,我試了二次,都貼不上去,不知是不是因為我寫的太粗鄙了?但是其他網友用詞更「直接」都能貼得出來,我這麼寫卻貼不出來,不知為何?
或許真的像某些網友講的,奇摩有在「控管」此類言論吧?
對於這起社會案件,我心中的憤慨絕不比網友們低,對於其它很多事,我也有想講的話,也有想得到認同的想法,但是我從不在奇摩新聞的留言板中抒發情緒,因為我不想作個光說不練的人,想要讓社會更好、更公平、更理想,想要讓恐龍法官、無恥政客絕種,就必須站出來,光是在垃圾資訊充斥的網路上散發曇花一現的激情言論,根本無助於事,一點用都沒有。
倒扁紅衫軍,我們參加了,保衛釣魚台,我們參加了,如果真的有人就曾文欽應判處死刑發起遊行活動,我跟我太太一定會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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