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三十年後能夠留下的才能稱為好歌

三十年後能夠留下的才能稱為好歌

文章日期:2012-02-14 16:59
鳳飛飛與惠妮休斯頓相繼辭世,太太在聽鳳飛飛的一些成名曲,讓人沉浸在美好的普世音樂裡,好幾首歌的詞曲都十分感人,在專心聆聽之餘,想到現在流行音樂界被一堆莫名奇妙的人佔據著,一肚子大便沒處撒,其中尤其是那個叫盧廣仲的,莫名奇妙的歌詞配上莫名奇妙的樂音,然後莫名奇妙的紅透半邊天,讓人不禁覺得,現在的年輕人到底怎麼了?
是的,我老了,我沒法接受太潮、太前衛的音樂,我覺得,一首歌其實就是一則故事,音樂激盪人心,歌詞領著人進入故事當中,好歌就應該如此,現在的流行音樂界,曲方面有周杰倫,詞方面有方文山,其它的人,我真的進入不了他們的世界,以前一陣流行的所謂「才女」的女歌手有一首歌為例,其中有一句歌詞是這樣的:「...留下我,迂迴的徘徊,...」,我到現在還是無法理解「迂迴的徘徊」是什麼樣的情境,「徘徊」的前提是手足無措,或是等待什麼之類的,而「迂迴」則絕對有刻意的含義在裡面,例如為了避免某件事物,採取了「迂迴」的路線或作法,或是,某條路被「刻意」作成「迂迴」狀,而我們必須遵尋「迂迴」的道路前進;除非我對這二個單詞的理解有誤,否則「迂迴」與「徘徊」如何能放在一起使用?「留下我,迂迴的徘徊」是不是白話成為「我被留下來了,我刻意的不知所措的走來走去」?我完全沒法想像這是如何的情境,好難。
如果我連歌詞中的情境都無法想像,請問我如何能被這首歌感動,如何能讓歌與人產生共鳴?絕了,現在的年輕人就作得到,真他媽見鬼了。
諸如盧廣仲之流,內容匱乏的連令人討論的價值都沒有,或許三十年後再回頭看,能夠留下的音樂作品,也許不見得比三十年前留到今日的作品來得多。
我不懂音樂,但我不是白痴,或者應該說:我不夠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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