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 天公地道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 天公地道

文章日期:2012-02-13 16:29
今天看了幾則新聞,將它貼在這邊:
http://tw.news.yahoo.com/獨家-飆車撞死人輕判1年-車友連署痛罵-104828993.html
撞死人只判一年10個月
http://tw.news.yahoo.com/七惡少打死人-過20天都未上香致歉-家屬痛心-045221117.html
打死人不用道歉
http://tw.news.yahoo.com/ma案速起訴-遭毆死調酒師喊大小眼-023218259.html
親友控訴司法不公
http://tw.news.yahoo.com/makiyo醉惹禍-ma腳踹司機-重傷害恐改普通傷害-013438238.html
MA案最後的結果,相關人等有可能不用坐牢
於我而言,這幾則新聞的共通點,是法官「判太輕了」,雖然從單篇新聞報導內容看來,不一定能了解案件整體的面貌,但總覺得,一條人命,只需付出一、二年的代價似乎太少了,想想看,判一年,坐半年就可以假釋,判二年,坐一年就可以假釋,說起來,我當個兵都當了整整二年,一天都沒少,這種比例原則,不知道是用什麼標準來判斷的?
有時我會想,如果被殺的是我的至親怎麼辦?我只能像上面新聞中的家屬那樣微弱的吶喊,然後眼睜睜的看著殺人兇手半年一年後又回到我們身邊?還是我有勇氣找個機會就將殺我至親的兇手給作了,還我一個公道?我覺得我沒那麼有種,我也不敢殺人,最後我只能像那些被害家屬一樣,默默的忍受著痛苦與屈辱,在被害者的墳前流淚而已。
即使如此無力,有一件事我一定能作,如果某天有一個被害者家屬採取了向加害者報復的手段而被判得比加害者重的話,我會去幫被害者家屬靜坐,表達我對被害者家屬的支持。
也許我這麼說很野蠻,被罵了無所謂,反正只是抒發情緒而已,這個社會一定有不公不義的存在,也不是我這類小老百姓能改變得了的,烏托邦離我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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